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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商务部拟采取七大举措促进机电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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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届广交会展位规格及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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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位转让 104届广交会展位 订购广交会展位广交会摊位转让 104届广交会摊位 订购广交会摊位104届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一、广交会展位仅限经资格审查、复核和备案的参展单位使用。展位实际使用单位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单位及联营(供货)单位一致。任何参展单位均须以实际使用者的名义如实进行备案登记,并承担所有相应责任。(一)凡总公司直属子公司使用广交会展位的,须以该子公司名义直接进行备案登记;总公司已交纳商会会员费的,其直属子公司参展不必再交纳会员费。如仍以总公司名义备案登记的,与该展位关联的一切责任概由该总公司承担。(二)如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须于3(9)月10日前提前完成备案登记,并在展位楣板上同时列明联营(供货)单位的名称,备查。参展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联营(供货)单位收取超出正常展位费用的任何费用。联营(供货)单位在参展中如违反广交会有关规定的,由所属展位备案登记参展企业承担所有责任。(三)交易团、商会(协会)在下达分配及招展展位时,要向参展企业明确只供企业自用、严禁转让或转租(卖)。二、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凡属展位实际使用单位与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单位或联营(供货)单位不一致,均视同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包括:(一)以非参展单位的名义对外签约;(二)在展位内派发或展示非参展单位或非联营(供货)单位名称的名片、产品目录、展品或物品;(三)以任何其他方式将展位转让、转授、分包、分租给非参展单位或联营(供货)单位的第三方使用;(四)参展企业向联营(供货)单位收取超出正常展位费用的其他费用;(五)其他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的行为。广交会展位转让 104届广交会展位 订购广交会展位广交会摊位转让 104届广交会摊位 订购广交会摊位三、各交易团、各商会(协会)、各参展单位要对所属展位的使用加强管理。(一)各交易团、商会(协会)负责与其所安排的全部参展企业签订《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并随《参展手册》回执一并寄送至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详见手册回执内页)。(二)所有展位须指定1名展位负责人。1.展位负责人须是该展位参展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并办理参展商证,可由业务人员兼展位负责人。展位负责人须坚守岗位,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允许擅自离馆,并有义务向检查单位说明展位使用情况。2.不同的展位须指定不同的展位负责人,即每个展位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展位。3.参展单位于3(9)月20日前向交易团通过《参展手册》回执的形式报展位负责人(包括姓名、所在单位及部门、所负责的展位号等)。如变更展位负责人,须提前报交易团。各交易团于3(9)月25日前将展位负责人情况录入备案系统,并于3(9)月30日前通过汇总《参展手册》回执的形式将展位负责人情况报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备案。对未报、虚报、假报展位负责人及未按要求办理展位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单位,视同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三)随参展企业同来广交会的联营(供货)单位,每一展位限一家;参展企业与联营(供货)单位不得在0.5个展位内共同参展。(四)参展企业不得遮盖楣板上联营(供货)单位的标识或不按大会规定摆放参展证明牌。四、对违规使用展位的单位,作如下处理:(一)当日闭馆期间即对违规展位进行清场。(二)没收有关参展证件。(三)处罚结果对外公布,并在《广交会通讯》上通报。(四)展位违规转让或转租(卖)的,取消该备案登记参展企业从当届起连续六届的参展资格,并将其记入违规名单。五、广交会期间,由广交会业务办牵头组织,大会政工办具体实施广交会展位使用的检查。由大会政工办牵头、会同大会业务办、大会保卫办、商会及交易团代表共同组成的检查组负责对所有展位的全面检查。大会业务办负责对违规使用展位的单位进行处理。六、广交会设置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对经查实认定的举报,视情况对举报者予以表扬和有关奖励。联 系 人:林生手 机:13710973671电 话:020-84202262联 系 人:江生手 机:13711125657公司网站:www.qngjh.com www.gjhzl.com 公司名称:亲奈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路118号广交会展位转让 104届广交会展位 订购广交会展位广交会摊位转让 104届广交会摊位 订购广交会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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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位供应 104届广交会展位 预定广交会展位广交会摊位供应 104届广交会摊位 预定广交会摊位企业参加104届广交会展位申请评定指标 ( 1 )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已注册商标,且商标持有人为中方所有; ( 2 )列入我市直通车企业、民营 50 强或加工贸易出口百强名单的企业; ( 3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 ( 4 )拥有专利技术; ( 5 )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 ( 6 )上年度一般贸易有实际出口。 (四)拓展类展位申请 拓展类展位由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按各商会规定收取申报材料后,统一向商务部所属商会申请拓展类展位。 (五)保证性展位申请 广交会展位供应 104届广交会展位 预定广交会展位广交会摊位供应 104届广交会摊位 预定广交会摊位凡被列入商务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名单的企业,可申请商务部保证性展位。申请企业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 、拥有进出口经营权; 3 、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 500 万美元,或销售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两项指标至少有一项符合要求; 4 、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质量投诉; 6 、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均已注册商标; 7 、商标持有人为中方联 系 人:林生手 机:13710973671电 话:020-84202262联 系 人:江生手 机:13711125657公司网站:www.qngjh.com www.gjhzl.com 公司名称:亲奈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路118号广交会展位供应 104届广交会展位 预定广交会展位广交会摊位供应 104届广交会摊位 预定广交会摊位 |
广交会展位 申请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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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位 申请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广交会摊位 申请广交会摊位 广交会展位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第10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展期由一届分两期调整为一届分三期,开幕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将于10月15日至11月6日在广州举行,每期展览时间由6天缩短为5天,撤换展时间为4天。广交会三期都在广交会琶洲展馆举办,流花路展馆不再使用。 广交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徐兵4月26日在广交会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公布了这一消息。 据徐兵介绍,拆分三期后的第104届广交会,第一期时间为10月15日-19日,展出家用电器,电子消费品,电子电气产品,计算机及通讯产品,大型机械及设备,小型机械,五金,工具,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配件,建筑及装饰材料,卫浴设施,照明产品,化工产品,车辆(室外),工程机械(室外),进口展区等展区。 10月20日—23日为换展期。 第二期时间为10月的24日-28日,展出餐厨用具,日用陶瓷,工艺陶瓷,家居装饰品,玻璃工艺品,节日用品,玩具,礼品及赠品,钟表眼镜,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具,浴室用品,编织及藤铁工艺品,家具,园林产品,铁石制品(室外)等展区。 10月29日—11月1日为换展期。广交会展位 申请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 广交会展位 申请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广交会展位 申请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广交会摊位 申请广交会摊位 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 申请广交会摊位 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 申请广交会摊位 广交会展位 第三期时间为11月的2日-6日,展出男女装,内衣,运动服及休闲服,童装,服装饰物与配件,裘革皮羽绒及制品,纺织原料面料,鞋,箱包,地毯及挂毯,家用纺织品,办公文具,土特产品,食品,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材、敷料,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等展区。 徐兵介绍,第104届广交会分三期举办后,与第103届的举办模式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会期延长;三是三期全部集中在琶洲展馆举办;四是原来两期展出的大类商品及展区重新调整,原来第一期展出的纺织服装、医药保健类商品和第二期展出的箱包、办公文具、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食品、土特产品展区安排在第三期展出;五是进一步专业细分了展区,展区从原来的34个优化重组为50个。 在回答记者关于广交会为什么分三期改革的提问时,广交会副主任、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主任王俊文表示,广交会要不断适应国际展览业的专业化潮流,努力解决现有规模仍然不能满足中外企业参展需求的突出矛盾,通过拆分三期,适度扩大规模,将广交会的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使更多的企业获得参展机会。 广交会分三期举办,在继续保持广交会综合性特色和优势之外,有关专业展区的面积也将扩大,并根据海外采购商的习惯和国际展会的通常做法,按采购目标和展品用途重新设置展区,与国际展览展区分类接轨,进一步提高了广交会的专业化水平。 分三期后,广交会将不再使用流花路展馆,集中在琶洲展馆举办。琶洲展馆配套工程下半年即将竣工,第104届广交会开幕前,琶洲展馆A、B、C区将全部投入使用,在为与会展客商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服务设施外,产品更为丰富,更为集中,便于采购商集中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将吸引更多的国际专业采购商到会。 王俊文还指出,广交会2002年的第91届实行分两期举办,取得巨大成功。近六年来,广交会越办越好,受到了参展商和采购商的欢迎。广交会分三期的改革方案,在商务部主持下,调查研究历时一年多,通过问卷、座谈会、现场访问、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广交会各有关方面,特别是广大参展商和海外采购商的意见,参展商、采购商普遍支持广交会分三期举办。 王俊文强调,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作为广交会的承办单位,将不断加强广交会海内外营销网络建设,加大投入,加大国内外的宣传、招展、招商力度。 他还表示,有中央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有各交易团、各商/协会的支持,有海内外广大参展商、采购商的关爱和支持,依靠商务部及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依靠广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广交会分三期举办的重大改革一定会取得成功,为广大展客商提供更多的商机。联 系 人:林生手 机:13710973671电 话:020-84202262联 系 人:江生手 机:13711125657公司网站:www.qngjh.com www.gjhzl.com 公司名称:亲奈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路118号广交会展位 申请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 广交会展位 申请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 广交会展位 申请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广交会摊位 申请广交会摊位 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 申请广交会摊位 广交会展位 广交会摊位 申请广交会摊位 广交会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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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位急求 104届广交会展位 寻求广交会展位广交会摊位急求 104届广交会摊位 寻求广交会摊位104届广交会展位订购工作已开始展位评审与安排办法 一、保证性展位评审安排办法 广交会保证性品牌类展位评审标准与安排办法详见《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指南》(附件4)的评审标准部分;保证性名优新特类展位的评审标准与安排办法由各相关商/协会制定。 二、分配性与招展性展位评审安排办法 (一)展位安排标准 广交会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一律按量化评分与优选原则的办法安排,不得采取招标方式安排展位。具体评分标准由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各商/协会细化,但必须包括以下5项评分指标的内容(不少于70%权重): 1.上一年度出口额:分值权重不少于40% 2.国家级奖励:分值权重不少于10% 国家级奖励名称限定为名牌产品、驰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颁发机构限定为下列政府机构: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科技部。 3.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分值权重不少于10% 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指以下认证: (1)ISO9000系列 质量管理体系,且质量认证体系覆盖范围中列举产品应与申请展区相关 (2)ISO14000系列 环境管理体系 (3)OHSAS18000系列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 或与申请展区有关的行业认证,如: (5)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 (6)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 (7)ISO/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 4.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或外观专利(10项外观专利按1项发明专利折算)或产品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或获得国家科技部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分值权重不少于5% 5.海外市场注册商标:分值权重不少于5% 以上所有指标都需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各项证书自发放日起三年内有效。 鉴于各地、各行业实际情况不同,可由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商/协会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在30%权重范围内制定与上述标准无冲突的评分指标,或上调上述5项指标的权重。 西藏交易团展位安排单列。广交会展位急求 104届广交会展位 寻求广交会展位广交会摊位急求 104届广交会摊位 寻求广交会摊位(二)展位安排优选原则 1.展位按评分高低依次安排。 为培育有发展前途和出口潜力的中、小生产企业参展,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参展企业总数中可有不超过20%不受展位安排标准限制。 2.各交易团分配性展位,各商/协会招展性展位总数不少于50%用于安排生产和工贸企业。 3.广交会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为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对外贸易,各商/协会招展性展位总数中不少于20%用于安排中部地区交易团(含辽宁、河北、海南)企业,不少于10%用于安排西部地区交易团企业。中、西部企业招展展位评分指标的出口额分别按2和2.5的系数进行计算。 (三)展位安排标准量化评分实行一年一评,相应展位安排原则上一定两届保持不变。 (四)本规定在商务部和广交会网站以及全国性新闻媒介对外公布。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各商/协会的展位具体细化安排办法须采用类似方式对外公布。 企业对展位安排有疑问的,可向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商/协会要求作出解释。对解释不满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外贸司促进处(电话:010-65197761,传真:010-65197452,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反映有关情况,有关材料同时抄送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交易会工作处(电话:020-26080486,传真:020-86681600,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上述机构只受理具名投诉(含真实姓名、企业名称及有关材料)。对举报和投诉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具名投诉人与企业。 (五)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商/协会不按本规定安排展位的,一经查实,广交会将按违规安排展位的数量扣减其展位基数。 本规定自第103届广交会起执行。此前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广交会业务办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林生手 机:13710973671电 话:020-84202262联 系 人:江生手 机:13711125657公司网站:www.qngjh.com www.gjhzl.com 公司名称:亲奈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路118号广交会展位急求 104届广交会展位 寻求广交会展位广交会摊位急求 104届广交会摊位 寻求广交会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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